泰國的稅收分為直接稅和間接稅兩大類,一般而言,中國投資者在泰國注冊公司面臨的主要稅賦有企業(yè)所得稅和增值稅。
泰國企業(yè)所得稅
在泰國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都須依法納稅,納稅比例為凈利潤的20%。基金、聯合會和協會等則繳納凈收入的2%-10%,國際運輸公司和航空業(yè)的稅收則為凈收入的3%。未注冊的外國公司或未在泰國注冊的公司只需按在泰國的收入納稅。正常的業(yè)務開銷和貶值補貼,按5%-100%不等的比例從凈利潤中扣除。對外國貸款的利息支付不用征收公司的所得稅。企業(yè)間所得的紅利免征50%的稅。對于擁有其他公司的股權和在泰國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,所得紅利全部免稅,但要求持股人在接受紅利之前或之后至少持股3個月以上。企業(yè)研發(fā)成本可作雙倍扣除,職業(yè)培訓成本可以作1.5倍扣除。
納稅年度實付資本少于500萬泰銖的小規(guī)模公司,凈利潤低于30萬泰銖的,免征所得稅;凈利潤在30萬-300萬泰銖的,按15%計算繳納;凈利潤超過300萬泰銖的,按20%計算繳納。國外來泰投資的公司如果注冊為泰國公司,可以享受多種稅收優(yōu)惠。公司如屬于BOI公司,則可以根據申請到的優(yōu)惠級別享受減免企業(yè)所得稅,BOI最高給予免8年企業(yè)所得稅。
泰國增值稅
泰國的增值稅稅率為7%。任何在泰國銷售商品、提供勞務的個人及單位,只要年銷售額超過了180萬泰銖,都是增值稅納稅義務人。任何進口行為均應繳納增值稅,無論是否在泰國注冊為法人,進口貨物都會被泰國海關征收增值稅。特殊的免增值稅業(yè)務,為特別營業(yè)稅的征收范圍。應納稅商品,指所有類型的有形、無形資產,無論是用于銷售、自用或其他用途,應納稅服務,指在泰國境內為個人或實體的利益而進行的所有類型的活動。增值稅必須按月繳付,征收額如下:
1、應納稅額 = 產出稅額 - 投入稅額
2、產出稅:是指銷售時經營者向購買人收取的增值稅;
3、投入稅:是指經營者因業(yè)務需要向供應商支付的貨物或服務稅額。
如果計算的結果為正,則經營者必須在每月結束后15天(每月15日之前)內主動向稅務部門納稅。如果計算結果為負,則以現金或稅金核銷等形式向經營者返還稅款,退款在下一個月還清。
泰國免征增值稅的情況
1、年銷售額未達180萬泰銖;
2、銷售或進口加工的農產品、牲畜以及農用原料,如化肥、種子及化學品等;
3、銷售或進口報紙、雜志及教科書;
4、以下類型的服務:
國內外陸路運輸、公立及私立醫(yī)院或診所提供的醫(yī)療服務、公立及私立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、審計及法律等專業(yè)服務、租賃不動產服務。
5、業(yè)余運動、圖書館、博物館、動物園等文化體育服務;
6、服務性質的就業(yè)勞動,研究、技術服務以及公共藝術家的服務;
7、根據進口到出口加工區(qū)(出口加工區(qū))的工業(yè)產權法和“關稅法”第4章免除進口關稅的貨物;
8、由泰國海關總署管理的將被轉出口并退回進口關稅的進口貨物。
9、其他文化宗教服務以及政府類型的服務。
泰國公司的稅收優(yōu)惠
1、公司所得稅優(yōu)惠:
泰國稅收政策,對于設立在不同區(qū)域的外商投資企業(yè)減免力度相對較大,免稅期高達3-8年,減稅期最長5年。而泰國公司所得稅只有20%,遠遠小于大多數國家。
2、進出口稅優(yōu)惠:
根據泰國出口產品數量比例的不同,相對應關稅的優(yōu)惠不同:
(1)凡泰國出口產品超過30%的企業(yè),為生產出口產品而進口的原材料免關稅1年;
(2)凡出口產品超過40%的企業(yè),經投資署批準,進口設備、原材料可免除全部關稅和增值稅。
該優(yōu)惠政策鼓勵眾多投資人在泰國進行出口貿易。
3、匯出稅優(yōu)惠:
泰國匯出稅稅率為10%,外商投資企業(yè)免繳收入匯出稅。